按:因为篇幅较长,我们分一、二两篇进行分享,希望大家可以耐心读完。本篇为第二篇

 

亲身背负十字架,才能明白十字架

我们必须亲身经历十字架,主耶稣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意思是“不亲身经历十字架的,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因为你根本不明白我在讲什么。”耶稣希望我们明白他在讲什么,有多少基督徒能够明白呢?你没受过苦,就根本不明白十字架。

 

你去了中国就会发现,根本不用你去传福音,中国的弟兄姐妹会传福音。他们没上过圣经学院,可听听他们带查经,你会大开眼界,不禁说:“他怎么如此明白神的话?”这方面我根本无法和他们相比。

 

我多么向往在中国听查经!还记得有一位弟兄如何解析神的话,带出了丰富的内涵!我听过本世纪最有名的几位神学教授讲课,今天他们都还健在。有时候我去神学图书馆,抽出几本书一看,作者都是我知道的。可是我告诉你,我宁可听那位弟兄带查经,他懂得如何解开神的话语。为什么他如此明白神的话呢?因为他上过了“经历大学”。是什么经历呢?就是与基督同受苦难。惟有与基督同受苦难,才能传讲福音。

 

你一定听过很多拥有神学硕士、神学博士头衔的牧师们讲道,这些讲道值得一听吗?有没有能力?神的话有没有触动你?为什么他们拿了这么多学位,却不能解开神的话语呢?要想传福音,就必须学习与基督同受苦难。没有背起十字架,没有经历到十字架,就不能胜任传福音工作。

 

比之于拿了神学硕士学位的牧师,那位弟兄未必聪明伶俐、和蔼可亲,反而粗手笨脚。但他有真爱,你遭遇困境,他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可是你跟他面对面交谈,他并非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毕竟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讲起话来直来直去、粗声粗气,因为他不懂得含蓄婉约。所以从世人的角度来看,他一点都不比拿了神学硕士学位的牧师强。惟一的不同就是,他的生命里有十字架!

 

入读神学院不必背十字架,只会让你头脑发胀,而且不但不必背十字架,还可以披上一件学士袍。伦敦大学学士袍是深红色、紫色相间,白丝绸里子的,光彩亮丽,穿上去简直像个君王。很多传道人不是背着十字架,而是穿着学士袍上了讲台。这学士袍是世界给你的荣耀,穿上去得意洋洋,立刻就觉得高人一等。

 

保罗恰恰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3:7)。保罗不愿穿上学士袍,宁愿背起十字架。可基督徒却说:“太极端了!可以两全其美,穿上学士袍,再挂上十字架,尤其是那种挂在脖子上的金色十字架,既光滑、又轻便。”

我的确入读过神学院,可在属灵理解力方面收益甚微,反而是在中国得到了栽培。我在中国学习背负十字架,忍受压力;学习放弃世界,不理会世人的反对;还学会了将饥肠辘辘当作属灵的音乐。没有十字架的培训,今天我就不可能传讲福音了。因为我根本不会经历到十字架,不会明白十字架的意义,不会明白耶稣在讲什么,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福音可传讲了。而之所以经历了这一切,并非因为我比别人好,可能恰恰相反,就因为我比别人差,所以更需要迫切地去亲身体验十字架的意义。

 

十字架对你真实吗?你亲身经历到了吗?要是你还没有经历到十字架,那么它对你而言毫无意义。除非你让这十字架成为自己的十字架,否则毫无意义。这个属灵原则就是:要想经历属灵生命,就必须亲身去体验。

 

做门徒的代价:失丧自己

从马太福音10章39节可见,背起十字架就是在世上失丧生命,失丧自己。我已经失丧了自己,在世上没有了将来,永远实现不了未信主时要成为伟大将军的梦想了。记得在大学期间,我有机会留在大学任教,可以一步步晋升为讲师、教授,但我放弃了。我永远不会做个大学教授、大学校长,并不是因为日后就没有机会了,而是因为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放弃这一切。或许有一天真的有人会说:“你愿意担任这间大学的校长吗?”可是靠神的恩典,我定意持守住我见到的异象,手扶着犁就不向后看,继续走十字架之路!

 

我在世上已经失丧了自己,决不会成为大公司总裁。我看这一切为垃圾,为的是得到基督。正如保罗说,“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9)。

 

马太福音10章39节说,“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什么意思呢?这个原则很简单: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要是有人告诉你什么代价都不用付,就能得到永生,你不要相信,因为属灵生命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劳而获的。就在路加福音14章,主耶稣刚刚说完要背起十字架,紧接着就说:你决定做门徒之前,要先计算一下代价。感谢主,他没有诓骗我们进天国。他说你先计算一下代价,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做我的门徒。

 

马太福音10章39节表达的是同样的原则。你想得到属灵生命吗?除非你失丧生命,否则绝不会得到生命。这是属灵生命的原则。你会发现,你越失丧生命,就越得到生命。你在世上失丧生命,就得到永生,真奇妙。请你细思明辩,判断一下这是不是主的教导。我不想把自己的观念灌输给你。我的观念一文不值,我只希望你能够思想耶稣的话,因为他的话是永生。

 

必须背起十字架,才能“得着”永生

再回到起初的问题:我们得救是靠他的十字架,还是靠自己的十字架?上文看见,我们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那么是不是我要靠自己的十字架得到永生?是不是要靠失丧生命而得到生命?答案是什么呢?是不是“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赚到’生命”?难道得救要靠人的行为?当然不是,主耶稣没有说你可以赚到救恩,他说“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怎样“得着”呢?主耶稣的教导真奇妙,没有一句废话,一字千金!想一想“得着”这个词,在藏宝的比喻里(太13:44),那人挖地的时候遇见了宝藏!(“遇见”跟“得着”是同一个希腊原文。)宝藏是他赚来的吗?不是,是他在地里遇见的,价值连城,他根本赚不来。但他能够寻见宝藏,得着了宝藏。说“遇见”,意思就是他得到了自己赚不来的东西。

 

永生是赚得来的吗?人绝对赚不来神的永生。你想花多少钱买永生呢?一千块?一万块?即便一千亿,也买不到永生。永生何止一千亿,除非神赐给你,否则你根本得不到,因为永生是属于神的。永生是神的恩赐,惟有透过神的工作、透过十字架,我们才能够从神那里得着。

 

可是主耶稣又谈到了我们的责任:只要你满足这个条件,就能得着永生。我们的责任是满足得着永生的条件,但这不是赚取永生,而是达到他的要求。仔细思想就会看见,他的要求实在太有智慧了!

 

必须背起十字架,才能守住永生

为什么主耶稣设了这个要求呢?为什么他这样要求我们呢?因为惟有这样,你才能得救。十字架要是没有进入你生命,你就必定重蹈覆辙,回到罪中。他之所以要求你亲身经历十字架,是为了彻底摧毁你生命中的罪。正是根据这个原则,彼得说:“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彼前4:1)。

 

可见惟有受过苦的,才能明白主耶稣这番话的意思。难怪你请教神学院毕业生背起十字架这节经文的意思,他们会毫无头绪。可你请教中国普通的基督徒,他们却心领神会。等到你受了苦,就会明白这句经文了。你不用读解经书就能明白圣经,因为你经历到了!别人读了解经书也不知所云;而你活出了圣经的话,读起圣经来豁然贯通。

 

难怪主耶稣设了这个要求,他太有智慧了!你会说:“为什么不干脆无条件白白给我算了?传道人往往都是这么讲的。”这些传道人自以为比主耶稣更聪明,他们只引用一节经文:神的礼物是白白的。救恩是神的礼物,千真万确,但这只是一半真理,因为神赐下白白礼物时,还有一个附带条件。

 

要是我给你一把枪,虽然是免费的,可我也必须确定你是个符合条件的人,不会滥开枪,否则我就太不负责了。又好比说,假如我是富人,你是穷光蛋,我说:“我给你一万块钱,是白白的礼物。你赚不来一万块,我给你。”你以为我会随随便便给人一万块钱,毫无条件吗?我必须知道你怎么用这一万块,你要合理使用,而不是径自去买个炸弹回来。

 

所以礼物是白白的,可是有个附带条件。神绝不会说——“过来得永生吧!你可以继续犯罪,总之永生是你的。”神说的是:“这是永生,我白白赐给你,但你不可再去犯罪,你以前就因为犯罪死在了过犯中。”除非你的生命拥有十字架,否则根本守不住神赐给你的永生,最终只会糟蹋了神的恩赐。

 

可是传道人不传讲这个教导,结果怎么样呢?布道会上那么多人信了主,可是一年之内,百分之七十都离开了。第二年呢?今天呢?还有多少人仍然在做基督徒?那些传道人自以为比主耶稣还聪明,单讲白白的礼物,只字不提条件。这种传福音方法虽然让很多人当场信了主,可是最终坚持下来的只有百分之四。

 

回到起初的问题,基督的十字架救赎了我们,可为什么我们还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呢?希望现在你知道了答案,也能看见神的智慧。神白白赐下永生,可你必须符合条件,必须远离罪、远离世界,因为世界就想让你再去犯罪。这就是主的教导,内容一清二楚,显明了神的大智大慧。

 

你达到这个条件了吗?神愿意白白赐下永生,可你满足条件了吗?即便你声称是个基督徒,拿起了十字架,但你有没有完成另外两个步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