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句话被许多人所知晓,但大部分人,包括很多信神的人都不能正确清楚明白主耶稣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所以我会分四篇来讲解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今天是第4篇

 

放弃权利是饶恕的精髓

为什么要放弃权利呢?因为这就是整个饶恕的精髓!不放弃权利,怎能饶恕呢?有人踩了我一脚,鞋子本来刚刚擦过,结果立时有了个脏脚印,我可以说:“给我擦干净!”我当然有这个权利。可我说“没关系,我饶恕你”,意思就是我不坚持自己的权利。

整个饶恕的精髓就是放弃权利。属灵人总是放弃权利,愿意饶恕。你打了我一巴掌,我有权把你告上法庭,要求罚你四百银币。但我放弃权利,即饶恕你。因为基督的缘故,我饶恕你,不坚持自己的权利。

为什么要饶恕呢?因为神饶恕了我们。要是神坚持自己的权利,那么我们会如何呢?我们亏缺了他的荣耀,没有活在他的律法下,天天悖逆,不荣耀他,要是他坚持自己的权利,哪怕单单一样权利,则没有人能够存活。

神没有坚持自己的权利,所以耶稣要求我们也必须饶恕人,效法他。我们蒙神赦免了罪(罪债),又怎敢坚持自己的权利呢?

第一点,罪是贪得无厌。而且奇怪的是,在属灵上你越拿,就越欠债。

第二点,饶恕就是免债。主祷文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属灵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他不坚持自己的权利,因为神免了他的债。

3) 属灵人被基督的爱推动

为什么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呢?到底在做什么呢?我们所做的远远不止是不还击,而是以善胜恶!我们是在运用神赐下的最强大的武器,就是爱。

你知道爱可以融化铁石心肠、消释冰冷敌意吗?保罗说,“我们争战的兵器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林后10:4)。什么武器呢?就是神的爱,无坚不摧。

司提反是不是说了什么不符合圣经的话呢?根本不是!可为什么犹太人置他于死地呢?这样做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司提反有权控告那群暴民,可他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说:“你们这帮人,神会咒诅你们!”可他没有这样说,却求神饶恕他们。

要知道,你说饶恕的那一刻,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基督徒不坚持自己的权利,因为他的思想已经改变了。如何改变了呢?他不再愿意拿,而是关心别人,希望别人得救。神饶恕了我,所以为了基督的缘故,我饶恕你,希望你得救,得到神的爱。正因如此,我放弃自己的权利,以善胜恶。

司提反的死是保罗转变的重要因素。想一想,设若司提反坚持自己的权利,则怎能给保罗做见证呢?

要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则怎能给别人做见证呢?无非跟非基督徒一样,都坚持自己的权利,这样又怎能体现出爱呢?那位女士撞了我的车,我便说“上法院!我要索赔”,每个非基督徒都会这样做,我又怎能向她做见证,说“神爱你”呢?那就是空话了!我必须放下权利,向她表明神的爱。

我没有索赔,在世人看来真傻。但世人如何看我无所谓,关键是神如何看我,关键是我身为基督的门徒应该如何行事。我之所以放下权利,是想赢取她归于基督。我的几百英镑重过她的救恩吗?权衡之下,我觉得她的救恩更宝贵,便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有人打我一巴掌,我可以把他告上法庭。但权衡轻重,哪个更重要呢?是罚他的款、挽回我的尊严,还是拯救他呢?属灵人考量的是如何赢取对方归于基督,而不是如何讨回赔偿。

由此可见,主耶稣的教导在属灵层面非常合情合理,按照属灵思维,就一定会这样思想。而按照属肉体思维,当然会以人的逻辑去思想——“她撞了我的车,就应该对簿公堂、要求赔偿。她也可以汲取个教训,下次不能这样开车。”这也合情合理,但我是在属灵层面上思想:“让基督的爱改变她,她就不会重蹈覆辙,因为她会成为新人。”

哪一个方法更好呢?你是在用哪一种逻辑思想呢?要自我省察,你心意更新了吗?有新思想了吗?成为基督里的新人了吗?不妨测试一下:你关心别人的救恩胜过关心自己的权利吗?为什么你觉得无法遵行这种教导呢?因为你想坚持自己的权利。要是你关切那人的救恩,希望基督的爱能够改变他,那么你就不会在意能否得到赔偿了。

你打了我一巴掌,没关系,要是我的爱能够让你得救,那就多打我几巴掌吧。基督能够为我的罪而死,难道我不能忍受小小的巴掌之苦,好让别人得救吗?

保罗说:“基督的爱激励我(林后5:14),我为什么要多次忍受挨打呢?就是为了能够赢取他们归向基督,成为新造的人,不再这样行事为人。”

总括来说,我们看见了三点:第一,属灵人知道罪的特征,就是只愿拿、不愿给。而属灵人已经被改变了,甘愿给予。

第二,属灵人不坚持自己的权利,他明白饶恕的精髓就是放弃权利。只要不放弃权利,就不会饶恕。而我们得到了饶恕,也要饶恕别人。

第三,属灵人是被基督的爱推动,关心别人的救恩,所以他不坚持自己的权利,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他知道爱是最有能力的武器,能够赢取对方。

传福音不在于整日讲圣经(人人都做得到),而在于别人能够从你的生命、行为上看见你是哪一种基督徒。你挨了一巴掌,便揪住那人对簿公堂,这是所有非基督徒都会做出的反应。但你出于爱,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我挨巴掌可以让你得救,那就再多打我几巴掌吧;把我的外衣给你可以让你得救,那就拿去吧;多走上一里路可以让你得救,那我甘愿多走上一里,甚至两里”。这就是属灵人的态度,你明白吗?

结论

要在神面前省察我们的内心、生命,看看是不是真的改变了。惟有重生、被圣灵充满,才有能力遵行这种教导。不要听毕,说——“现在我明白耶稣的教导了”。一旦明白,就得去遵行,做基督徒远非明白耶稣的教导而已。有人自称明白圣经,那又如何?你可以了如指掌,可你越明白圣经,就越责无旁贷。

必须遵行圣经教导,而且要靠神的能力遵行。神知道我们靠自己的能力根本遵行不了,他也没有奢望我们凭自己的能力遵行,所以才赐下了圣灵,让我们能够活出基督徒生命。

但纵观当今的基督徒生命,根本无需圣灵,因为他们跟非基督徒毫无二致。难怪这些基督徒不知道要圣灵有什么用。而一旦意识到神呼召我们成为基督徒是要活出与世人截然不同的生命,要在世上发光,那么你就知道必须仰赖神的大能了。

愿神向我们内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