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怎样才能够讨神的喜悦,蒙神的悦纳?我们一起学习献祭中的三个属灵原则。
讨神的喜悦
献祭中的属灵原则
怎样才能够讨神的喜悦,蒙神的悦纳?在献祭中,我们可以学习几个原则,今天我打算分享三个原则。
1 心态要完全 需要有意识地做讨神喜悦的事
第一个是关于我们的动机。我们做一切的事情,包括献祭的时候,在态度上是要为讨神喜悦而做。
你说,这很简单,也当然需要。我做一切的事情,特别是属灵的事情,当然是为神而做。不是的,其实没有你想得那般简单。
我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做事情,其实都不知自己为了什么而做。学生就最明显,绝大部分的学生都不知为何要读书。人人都读书,人人都这样做,我便自然地照做吧,完全不假思索!
很多事情都是出于惯性而做,并没有意识。假如你问一个学生,你读书是否也为了讨父母的喜悦,让他们开心?他肯定会说,也会的。
但每天学习的时候,他是否会想着我要好好读书,让我父母开心?应该没有的,所以学习没多久就去了看电视、上网、玩手机。
所以,你要明白,赞成一件事与你常常想着这件事,这是两回事。

我相信没有基督徒会想,我们所做的事情不是为了神喜悦而做的,每一个基督徒都会认同做每件事情都是为了讨神喜悦而做;但问题是你有没有每天、每星期心里都强烈地想着,我做这件事情,就是为神而做?在做的当下就有强烈的意识,相信真的很少人会这样。
可能你会说,当时有没有想着,又有什么关系,最重要是我做就可以了。不,这很重要而且分别很大。
我举个例子说明,你就会明白。我们去教会敬拜,每星期总有人迟到,有时多些,有时少些,我也没有刻意去看谁迟到而做记录。
若不幸,你迟到的时候刚好在门口碰上我的话,可能你也不禁想找藏身处躲一躲,因为碰上了牧师,真是羞愧。
其实碰上我又如何,牧师算得上什么呢?你岂不知神在门口吗?你岂不知你碰到的是神吗?那就不是羞愧的问题。
难道你来教会不是敬拜神的吗?你不是约了神回来敬拜他吗?为何你约了神,竟然迟到,要神等你?我猜你没有胆量约了老板而迟到吧!而你竟然有胆子约了神而迟到,还不是一次、两次,而是经常发生的!
你觉得你这样的表现,这样的态度,神会喜悦你的敬拜吗?若你上班迟到,在门口碰上你的老板,你猜你的老板是否会不当一回事?还说,啊!没事的,最重要是你出现,我担心你不出现呢。你的老板会是这个反应吗?神是否会说,没什么啊,最低限度你也有来敬拜,迟到不要紧,小事一桩。你肯定吗?
所以,讨神喜悦是一个很重要的题目。
基本上我们从来没有认真去思考这件事,当然你不会反对此事;但你却没有认真地思考,我今天做这件事情,为的就是要讨神的喜悦。
因此,你有没有这份心态,这份动机,两者之间实在有很大的分别。你不要以为只是有细微不同,反正都要做同一件事情。
并不是这样的,你有没有这个动机是直接影响你做事情的态度、心情、精神和出力的程度。
如果你想逗一个人开心,想了很久觉得某份礼物应该适合他,买回来送给他时,他很开心,你也会同样地开心。因为你正是想讨他喜悦,当他真的喜悦时,你便会有着同样的喜悦,这事情非常有趣。
但有的情况是你送礼物的时候,并不怎么喜悦,因为是规定要你送。比如三姨婆嫁女,你心想,又要花我一千二百元!这个人情你是要送的,不然所有亲戚都知你不送礼,肯定到处宣扬你不送礼。所以即使你问人借钱也一定要送礼,只是你心不甘,情不愿。
看到两者的分别吗?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但“被迫而做”与“喜乐而做”两者相差很远。
开心乐意为神献上是神所喜悦的
在哥林多后书9章讲到,神喜爱的是一个捐得乐意的人,7节: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神喜悦的是什么?不单是你做这件事情,更重要是你的态度,开心乐意地去做,神就会收纳。
如果是勉强的,你千万别做,因为神绝对不会喜悦勉强而做的。所以,要么你就开心地做,如果不开心,就千万别做,既无益又无意思。
当然有些人不开心还是做,为的是要做给人看,好像你送贺礼,不情愿都要做,因为你不想丢脸,不想没面子。
我们要学习这个原则,当我们去做一件属灵的事情,特别是跟神有关系的事情,我们要清清楚楚,要很有意识地知道,我做这件事情目的是想神开心,而非规条性地做。
正如罗马书8章所讲的,是一个儿子的心情还是一个奴仆的心情? (罗8:15) 儿子的心情是很爱父亲,所以他想讨父亲开心而做事;奴仆的心情就不同了,他是很惶恐但又不得不做,因怕不做就要受罚。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态,所以你首先需要搞清楚自己的心态。

关于迟到,我需要澄清我不是律法主义者,迟到与否重点是你的心态,因为有些迟到不是出于你的疏忽,而是在你不可控的情况下发生,这当然跟你无关。
你要记得,神看人是看人的内心。所以,如果你已经尽了力还是赶不及,这当然不算你的错,神不是一位单看外表的神。
而作为弟兄姐妹的我们,甚至我自己,是不应该亦不会去批评或轻视迟到的人,因为究竟他是什么原因迟到,你并不知道,或者他真的已经尽了全力。既然我们不知道原因,我们也无权去审判其他人,我们只需知道自己怎样做就可以了。
我记得在今年年初,我也迟到过一次。当时大概是清明节前后的日子,很多人出门扫墓,当天星期日虽然不是清明节,但也挨近清明节,我也预计到路上人比较多,就和太太比往常早了十五至二十分钟出门。
出门到了公交车站,足足等了四十分钟,车都没有来。按正常情况,三十五分钟就可以从我家到教会,最后那天我们迟到了十几分钟,这些情况是我们不能控制的。
但如果你迟到的原因是你没算好时间,常常都在最后一分钟出发,那当然会有时准时,有时迟到。为何你要将时间预算得那么紧?为何不多预留些时间?如果因为你预计时间的能力不好,变成一个习惯性问题,一个态度的问题,情况就不同了。
所以我要讲清楚当中的平衡,千万别以为某人迟到就有罪了。不一定,主要是心态。如果你真的是不太会预计时间,那你需要想想,为何不早十五分钟出门?为了敬拜神,为讨神的喜悦,少睡十五分钟或早十五分钟出门,难道不好吗?
当然,时间是很宝贵,但你多出的十五分钟是给神的话,那就绝对不是浪费,也不是什么牺牲,全在乎你心里怎样看待这件事情。
2 祭物要完全 毫无瑕疵
利未记1章3节: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雅伟面前蒙悦纳。当中第一个条件,要没有残疾。没有残疾、没有残缺、没有瑕疵的祭物,神才会收纳。这一点在献祭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要求。
或许你会觉得迟到十五分钟而已,或迟到五分钟而已,没什么大不了。那你就不明白,神要求的是完全。
若你想献礼物给神而得蒙神的悦纳,当中有一个很清晰、很清楚的要求,就是要无瑕疵,无残疾,这是表达你对神的尊重。
若你送礼物给人,而礼物有少许瑕疵,可能是有一道痕迹,那就表现出你不尊重这件事,代表你的疏忽、随便,也就是对收礼物者的不尊重。
所以,尽力是很重要的。假如你有什么想给神,或想为神做些什么,而能够得神的悦纳,当中的条件就是做到你最好的,这样神就会悦纳你所献上的。

常常我们在教会里有不同的服事,无论是在营会里的服事、庆祝活动的服事,又或做一些功课、带查经等,你都要记着,神悦纳的是你做到最好的。
弟兄姐妹乐意在教会的事务上帮忙这是好事,但如果没有一个意识“这是为神而做”,而纯粹觉得教会有需要,我便帮一下忙,看为做义工般,那你的心态就全错了。
服事,是作为一个祭物去献给神的,除非你没想过这是为神而做!但如果你是想将其献给神的话,就要做到最好,才能够得神悦纳。
可惜的是,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如此。因为我们所做的事情常有错误的地方,有遗漏的地方,有拖延的地方,这都是不应该有的情况。
我特别想讲讲拖延。
有时候我请大家帮忙做些事情,有些事情是有限期的,有些事情是没限期的。没有限期的,你什么时候交差都不要紧,但有限期的,例如交功课,说明了最后期限,可你仍然在最后期限之后才交,我也不能理解!
你要知道,其实你不是交给我,你所做的事情是为了讨神喜悦,不是讨牧师喜悦,牧师又算什么呢。
我知道要改这些习惯不容易,神也知道。不过,虽然难但当你真的愿意为神而改,就更能够表达出你想为神而做的决心。不管有多难,只要能讨神的喜悦,你都愿意去改,这是绝不容易的。
你真的要非常刻意去改变你的思想和你的习惯,改变习惯是一件相当艰难的事情,不过若你真想为神而做,这是可以做到的。
3 献祭过程要完全 小心谨慎地执行
献祭的属灵原则第一点是心态上的完全,献祭者心态的完全,是要出于爱,是很开心乐意地做。第二点是祭物上的完全,要毫无瑕疵,要献上最好的。第三点则比较特别,你可能猜不到当中的关系。
在利未记里记载了很特别的要点,如果你以前读过的话,你可能会觉得献祭的程序非常繁琐、挑剔、讲究,有很多程序和步骤。
以第一章为例,讲到献鸟,利未记1章14节:人奉给雅伟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要指定某一类,不是随意挑的一类,麻雀就不行。
把鸟带到坛前,先要扭下它的头,就是折断鸟的颈项把它杀死,然后烧在坛上,就是怎样杀祭牲的过程也有清楚说明。接着又要放血,血要留在坛的旁边 (利1:15) 。
又要除掉鸟的嗉子和脏物,鸟的嗉子即消化道,由喉部至食道,以致整个消化肠道,都要全部抽出,丢在祭坛的东边。指明东边,若你放在西边就不行了 (利1:16) 。
接下来,又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撕开,却又不能用力过大撕断 (利1:17) 。真的很难,需要功夫,力度不足又怕撕不开,用力过大又怕撕断。
神为何要那么严格,当中是有功课要学习的。你发现好像有很多琐碎的条例,其实全部都有其预表的属灵意思。
总括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做这些事情的过程中,怎样才能成功而又不在其中出现任何错误,就是要很小心、很谨慎,如履薄冰一样,小心翼翼地看清楚规则,逐步去执行。

这就是第三点关于献祭的要点——非常谨慎地行事。
为何献祭是那么繁复呢?因为你若不谨慎,必定会错漏百出。
遵守神的诫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素质和要求,就是要谨慎,可我们常常忽略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我们常常犯罪、不守神的诫命,并非我们故意,而是我们疏忽、不谨慎所致。
你是故意来教会迟到吗?当然不是,没有人故意迟到的。那为什么你又会迟到?计算错误,出门晚了,全是不小心谨慎而导致。我们大部分的错误也是出于不小心、不谨慎,当然也代表不重视。
要做到献祭过程完全,就要非常谨慎,谨慎到一丝不苟。如果你想神接纳你所做的事,你做的就必须要完全。怎样才可完全呢?你做的过程就需要一丝不苟。什么是“苟”?“苟”即是苟且、疏忽、随便,随便而行,就不会完全。不完全的话,神就不会接纳。
圣、俗必须分开
人偶有疏忽,这是难免的。我就曾经出门忘带过钥匙,最后要坐在公园等师母回来开门,等了两个多小时,当时还正值冬天。
疏忽是难免的,不过在神的事情上却不可以疏忽。你要知道圣、俗是有分别的,你要分清楚什么是属于神,什么是属于世俗的事情。对于神的事情,你却当作世俗的事来看待,疏忽就疏忽吧,谁没有疏忽?我上班也迟到的,敬拜神也迟到没什么,那么你就是把神世俗化了!你分不开圣、俗有别!

在神的事情上,绝对不可如此,每当遇到有关神的事情,你必须一等一的重视。如果你将他看为平常,你就是冒犯神、亵渎神、轻视神!我们要将神圣和世俗的事分得一清二楚。
所以,在我的心里,一旦涉及到属灵的事情,不是普通日常生活的个人事,我会尽我的全力去做。我不敢说我已经做到完全,但至少在我的心里,是完全尽了我的能力。因为这是出于对神的尊重,对神的敬畏,这样的态度才会得蒙神的悦纳。
结束语:献祭是讨神喜悦的一种方式。献祭的属灵原则,第一是要有心态上的完全,献祭者心态的完全,是要出于爱,很开心乐意地做;第二是祭物的完全,要毫无瑕疵,献上最好的;第三是献祭的过程要完全,小心谨慎。这三个属灵原则也提醒我们涉及到属灵的事,神的事,都要完全,尽全力,做到我们能做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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