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你如何知道你是一个有信心的人呢?你又如何能知道你的信心是那种得救的信心呢?
雅各书 2:14-26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 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01

上期回顾

上一次我们一起概括地看了雅各书2章14-26节。我用了三点来帮助大家明白信心与行为的关系。 第一点我们留意到的就是:雅各三次强调了“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17,20,26节)。 雅各用“魔鬼的信心”为例子来帮助我们认识到,不是所有的自称“相信神”的信心都是得救的信心。如果我们对神的信心只停留在理性的层面上,却没有任何的行动,那么我们的信心跟魔鬼的信心是没有两样的。 第二点我们看到的就是:雅各在第22节提醒我们,信心和行为是不可以分割的,他们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不但如此,信心是必须靠行为才能成全的。今天我们将会更详细地来讨论这一点。

02

三个例子

上一次我们也看了雅各所举的三个例子,雅各借着这三个例子来向我们证明:信心必须与行为并行,而且信心是靠行为来成全的。 第一个例子是15-17节说的“空谈的信心”。如果我们真的是一个有信心的人,当教会中的肢体有需要时,我们岂不是会以行动去关心他么?但是如果我们自称有信心,却没有任何具体的行动去帮助他,我们的信心岂不是成了空洞吗? 第二个例子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我们如何能够看到亚伯拉罕的信心呢?就是透过他献上以撒的行动。透过这件事情,神考验亚伯拉罕的信心,而亚伯拉罕也以行动来证明他对神的信心。 第三个例子就是喇合的例子。我们是如何看出喇合的信心呢?就是透过她接待以色列的探子。为什么喇合会接待以色列的探子呢?那是因为她相信神的话。出于她对神话语的相信,她冒生命危险接待以色列的探子,帮助他们完成神的旨意。 透过这三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信心绝对不是空谈的东西。如果我们的信心真的是属于得救的信心,它必然会从我们每天的行事为人中体现出来。

03

称义、信心和行为

我们今天会继续地探讨信心与行为的关系。我希望透过明白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我们能够更清楚地明白信心的意义。让我们一起来看雅各书2章第21-26节。
雅各书 2:14-26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在这段经文里,雅各在这里三次谈到一个人如何才能“称义”(21,24,25节)。“称义”的意思就是“被宣告为公义,被神看为公义”。 很多人认为雅各和保罗的救恩论的分歧就在于他们对“称义”的理解。保罗强调基督徒是靠“信心”称义,而不是靠“行为”称义。但是在第21,24,25节,雅各却三次强调基督徒是因“行为”称义。这两位使徒的强调有很明显的分歧和矛盾。 我要大家特别留意使徒雅各所说的每一句话。在第24节他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因着信”。留意雅各是说“不是单因着信”。大家是否有留意到“单”这个字? 雅各并没有说我们不是,或者我们不用靠信心称义,他是说我们称义不是单因着信。为什么他要这样地强调呢?很明显地,雅各在这里是在纠正信徒对“称义”和“信心”的错误理解。
今天教会对信心的理解不外乎是指理性上的相信。至于有没有实际的行动来成全我们的信心是不重要的。 不错,我们的理性也需要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神的话和他的应许。这也正是希伯来书11章6节所说的:“那些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但是这只是信心的第一步,这只是信心的一部分,而不是信心的全部。 使徒雅各在这里尝试纠正教会对信心的错误理解,同时间,他也尝试解释信心的意义。 大家或许已经留意到,在雅各书2章14-26节里,雅各并没有把信心和行为拆开,他是将相信神和用行动去遵行神的话看为是信心的整体。我们必须相信神,并且也要以行动来配合我们的相信,这才是真正的信心。

04

撒该

让我打一个比方:在路加福音19章里谈到一个叫撒该的税吏。当主耶稣看见在桑树上的撒该时,主耶稣对众人说,今天救恩临到撒该的家,因为他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言下之意是:撒该是一个有信心以致得救的人。但是我们如何才能看到撒该的信心呢? 撒该很明显是相信耶稣,否则他也不会千辛万苦地想要见耶稣。但是他心里面对主的信心是我们看不到的,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他在行动上,因着相信主而遵行主的命令。 他见主耶稣的当天,他就即时悔改,并且他还具体地用行动来表明了他的悔改。他赔偿那一些他曾经讹诈过的人,并且把他的财产分给贫穷的人。我相信撒该的悔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的悔改使他成为一无所有。 你看,他的信心是因着他的行动、他的行为才得到完全。你说你已经悔改信了主,你有没有为你的悔改付上代价呢? 你的悔改是不是只是头脑上的悔改,在实际行动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你得罪人的地方,你也没有去道歉。你欺骗了人,你也没有去偿还。你所谓的信心只是理性上的相信神,还不是圣经所说的得救的信心。你所谓的信心,还要待你借着行动来配合,才能被神看为完全。

04

亚伯拉罕

使徒雅各在这段经文里,举了两个人物作为信心的例子。他们就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为什么他举了这两个人作为例子呢?他是想透过这两个人物,帮助我们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信心。 让我们思想一下我们如何能够看到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呢?你看,这样的问题,根本是没有办法回答的,除非亚伯拉罕有具体的行为来显明他的信心。感谢神,亚伯拉罕的信心不是空洞的,他有行动来显明他对神的信心。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够成为信心之父,成为我们效法的榜样。 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显明在他把自己的爱子以撒献在坛上。这一行动表明了什么呢?表明了亚伯拉罕对神完全没有保留的信靠。亚伯拉罕到一百岁才得到这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他的命根儿。我们可以说,他的儿子以撒比他的生命还要宝贵。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宁可献上自己,也不愿意失去他唯一的儿子以撒。 神给他的考验是一个非常严竣的考验。我们作为后来人,这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简单和容易。其实当时,亚伯拉罕所面对的信心考验一点都不简单。他根本不知道这是神给他的考验。他真的以为神要他把儿子当做活祭献上。 到底使徒雅各想借着亚伯拉罕告诉我们什么呢?他是想借着亚伯拉罕告诉我们什么是得救的信心。一个真正得救的信心,就是对神完全的交托和信靠,正如希伯来书11章19节告诉我们,亚伯拉罕以为神会使他的儿子从死里复活。他深信神是信实的,他必然会按照他的应许来成就一切。 亚伯拉罕对神是完全没有保留地相信和依靠,以致他能把自己的生命里最宝贵的东西完全地摆上。当我们说到将生命交托给神和信靠他的时候,我们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的行动呢? 如果这些的信靠和交托只是理性的思想,而没有实际的行动,那么我们跟不信主的人,是没有两样,我们的信心其实是死的。 所以真正的信心,除了要相信神以外,还要加上具体的行动去遵行他的命令去信靠他。

05

喇合

使徒雅各提到另外一个人物,就是妓女喇合。他用妓女喇合去帮助我们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信心。 我们怎么样看到喇合的信心呢?你看,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回到她的实际行动上。喇合如何在实际的行动里表明她的信心呢? 就是透过她的悔改,她选择不再和耶利哥城的人同流合污。喇合的悔改显明在她的行动上。她冒生命危险接待以色列人的探子,并且帮助他们,配合他们的计划来成全神的命令。 我们从喇合的身上,再次看到信心是必须有具体的行动,才能被神看为是完全的。喇合为了要相信雅伟,她选择悔改的代价是很高的。她冒了生命危险去接待以色列的探子,如果不巧被人发现了,她连自己的生命也不保。 在这里,我们看到作为一个外邦女子的喇合,她是透过悔改、离开罪恶、离开自己犯罪的百姓来归向神。她的信心是很具体的,是借着她的行动来成全的,因此,她被神看为义。

06

“信心因着行为才得完全”

雅各书 2: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让我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总结。让我用雅各书2章22节来总结我们今天所谈到的内容。 雅各书2章22节说道“信心是因行为才能成全”,这一句话是非常地重要。“成全”这个字的意思是指“完整,完全,完成”的意思。 比如说:如果我答应了一位经济上有困难的弟兄,我会在经济上帮助他。我给他的承诺必须等到我在经济上帮助了他才能算是“成全/完成”。 当我们决定要相信耶稣时,我们的相信只是一个开头,我们对神的信心还没有“成全”,还不是“完整”的。我们的信心还没有结出任何的果子。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雅各书第一章雅各谈到关于信心的试炼。他呼吁我们在面对考验时我们要喜乐,我们要忍耐到底。为什么呢?因为透过生活上的考验,我们才有机会借着具体的行动使我们的信心成为“完全”正如亚伯拉罕要面对献以撒的考验一样,我们必须用实际的行动来使我们对神的信心兑现。难怪使徒雅各在第24节会说:“我们被神看为义是因着我们的行为(行动),而不是单因着我们头脑上的相信”。 可能你会问:如果雅各的话是对的,为什么保罗又说:我们是因信称义呢?为什么保罗从来没有提到我们是靠行为称义呢? 我们其实在这里作了一个假设,这也是今天教会所犯的错误,我们假设保罗是将相信神和行为分开的。从保罗的教导中,你真的认为他是这么想吗? 保罗在他的书信里,经常强调圣徒应有的好行为。在每一封书信里,他会花一半或最少三分之一边幅去教导教会行事为人应该显明自己是光明之子。(请参考以弗所书5章1-12节)。保罗是在假设每一个有信心的圣徒,他们的生命自然会体现出具体的改变和行动。比如说,让我们一起翻到以弗所书4章28-29节。
以弗所书4:28-2928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29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
从这两节的经文我们看到保罗是非常看重圣徒的行为。保罗告诉我们,一个真正有信心的人,他在生命上必须有具体的改变。如果我们假设保罗所说的信心是理性上的相信,而不包括了行为的改变,那么我们就误解了保罗因信称义的意思了。 我们经常说到基督徒要为主作见证,我们如何才能为主作见证呢?是不是只是告诉人,我是相信耶稣就是作了见证呢? 当然不是,除非我们的生命,因着相信神,而经历神的能力把我们改变,改变我们的价值观,改变我们的行事为人,否则的话,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具体的东西来为神做见证。 简单来说,使徒雅各并没有刻意把相信神和具体相信神的行动分开。他是想告诉我们,真正的信心是包括了相信神,对神完全的信靠和交托以及行动上的悔改,并且遵行神的话(这一切就是他指的行为)。这才是真正得救的信心。 如果我们尝试将相信神和我们的行事为人分开,那么,就好像第26节所说的,我们是将身体和灵魂分开,我们的结局就是死。 我们今天的雅各书讲解就在这里结束。在下一次的雅各书查考里,我们将会更进一步地去比较保罗和雅各的救恩观点。我们会详细探讨看看他们两位的救恩观是一致呢,还是真的有出入。正如我上一次说,信心与行为是一个非常重要和非常广的话题,我希望在下一次的雅各书查考里,我们能够总结这一个话题,好让我们能够尽快地进入雅各书第3章。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