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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怎样的好行为才是圣经所说的“光”呢?究竟基督徒的光(好行为)要怎样才能胜过他们呢?应该用什么准则与他们相比呢?
马太福音5章20节是一段很重要的经文:“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作这样的比较并不是要去争什么,而是要响应主耶稣在这里的指示。他在这里用了不同的角度去描述光:公义的生命便是光。他说,我们的光,即义行,若不胜过法利赛人和文士的义行,就断不能进入天国。
不要被现今很多传统教会欺骗了,他们告诉你:只要相信耶稣,一直倚靠他,他就能救你进入天国了;你的光、你的义能否胜过法利赛人和文士的义,并不重要。不要被他们迷惑,因为这是主耶稣说的话,没有人能更改他的话,教会当然也没有更改的权力。
主耶稣说得很清楚,若门徒的义不能胜过法利赛人和文士的义,是不能进入天国的。法利赛人和文士是在当时社会中被视为最有德行的人,被公认为是社会上的模范。主耶稣说,作他的门徒需要胜过法利赛人和文士,否则断不能进入天国。
要有光,有好的生命、好的行为,但要好到什么程度呢?这是我们今天要去探讨的问题。
时至今日,我们很少遇到法利赛人和文士,但我们会认识一些有生命素质的非信徒。作为一个基督徒,与他们的生命相比,你能否说因着神的恩典,你能超越他们?还是说跟他们差不多,甚至比他们还要差?若是这样,请不要说自己是基督徒,免得羞辱了神的名!
有生命素质的非信徒
我的父亲
世上有很多有素质的人,例如我的父亲。他不是圣贤,但在普通人当中,我认为他可算是第一等的好人。
首先,他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他曾长期身兼三职。现在很多人打一份工就已经觉得很辛苦了,但他当时有一份正职、一份兼职,然后还在家中继续做另一份兼职工作。
我也是一个很勤劳的人,试过同时打两份工。我能养成勤劳的性格,绝对是因为从小就受爸爸的激励。他是我的榜样。
除了勤劳,爸爸也很重视家人。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只是小学毕业。虽然在他的年代,小学学历并不算太差,但也只能做普通劳工,所以他需要非常勤奋地工作才能养活我们一家五口。
除了供养在香港的家,赚钱让我和哥哥、姐姐上学,爸爸还要照顾乡下老家的兄弟姊妹,供应他们的一切所需。六、七十年代的乡下很贫困,所以爸爸经常从A城带油、米等食物回乡救济他们。
养活两个家,爸爸要为家人作出极大的付出。虽然穷困,他仍然让我和哥哥、姐姐一直读书,到我们不愿继续升学为止。可见爸爸在家庭方面是非常尽责的。
但若要就他的勤劳和对家庭的尽责两个方面评分,我只能给出及格的分数。因为这都是作为人应该做的事。
勤劳是应该的,不能好吃懒做;尽心尽力照顾家庭也是应该的,若做不到,可以说是缺失。因此,我对他这两方面打及格分也是合理的。
除了家庭,爸爸还非常热心帮助亲戚朋友。虽然没钱,他还是会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所有找他帮忙的人。所以很多人提及他的时候,都很尊敬,称赞他是第一等的好人。
那时他在学校做校工,是最低的职位,但整间学校,无论校长、老师都很尊敬他,这是很难得的。
那个年代找工作很困难,常常有亲戚、朋友请他帮忙找工作,爸爸会义无反顾地为他们奔波。爸爸的人脉广,若有什么空缺,只要是他介绍的,雇主都会聘请他所介绍的人。因此他帮不少人找到了工作。
爸爸热心助人,而且能使其他人团结起来。他知道乡下没有学校,于是团结了一班同乡,发起募捐,要为乡下兴建一所小学。
那是在七十年代未、八十年代初,他没权、没势、没钱,只是一个小学毕业的劳工,却十分投入去做这件事:他联络了很多同乡,说服大家同心合力;他也为这件事奔波,例如运钱去乡下,在当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后,经过几年的努力,他们终于在乡下兴建了一所小学,一所楼高三、四层,有十多间教室的小学。
以爸爸这样的背景,这是一项不简单的成就。而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报酬,完全没有任何利益的;爸爸只是单纯地想为乡下的儿童做一些事。即使到现在,我也很少遇见像爸爸那么热心的人。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跟妈妈吵架。他会尽量包容每一个人。有时明明是对方做错,他还是宁愿自己吃亏也要维持和睦,这正是亲朋好友都尊敬他的原因。
所以在一般人眼中,爸爸是在性格、品行,各方面都不错的第一等的好人。作为一个基督徒,你的生命能胜过他吗?你对人的热心能胜过他吗?你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与家人、朋友之间,有没有像他的人际关系那样的和睦?
但这样的好行为、好生命,按圣经中的标准还是不达标,需要悔改。很可惜爸爸不明白。虽然后来他有机会去了十几年天主教教会,但那间教会帮不了他,他不明白神的要求是怎样的,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
人爱建立自己的义
今天我们讲到神的光,神要求我们的好行为达到怎样的程度。
马太福音5章20节提到,若你的义不能胜过法利赛人的义,就不能进入天国。我们看到有两种公义:神的义和人的义。希望我们能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
我爸爸的生命当然算是公义的生命,但他只是拥有“人的公义”而非神的,两者有一段很大的差距。这正是很多人的问题所在,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让我们用一段经文去比较这两种义,罗马书10章3节:“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
这里3次提及“义”。人的问题是不认识神的义,对神的义一无所知,这是很严重的。当人不知道神的义,下一步便会按自己的标准去定义何谓义。因为不知道神的标准,惟有按人的标准去定义。
你可能觉得惊奇,原来人也是想行义的吗?是的,人人都想立自己的义,几乎没有例外。所有人都想证明自己是义的,当你指出别人错误的时候,他总会为自己申辩,不会那么容易承认自己错了,总是认为自己没有错 ,即总是认为自己是义的 。
没有人喜欢别人指出他的错,即使是十恶不赦的人,他们会尽力证明自己是公义的,例如黑社会什么坏事都做,但他们常常说他们是“讲义气”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公义”的准则,而他们按着自己的公义去做事时,都会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例如黑社会认为“义”就是不出卖兄弟,不欺师灭祖。
大家都有自己的准则,但显然每个人对“公义”的标准都不同。有些人的标准很低,而他们却认为自己已经很了不起了;有些人的标准很高,自以为与他同等要求的人不多,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别人绝不能再挑剔他了。
就像有时候我们向人传福音,当我们说:“你们有罪了。”他们的回应是:“我是一个好人!”当你指出他曾说谎,他会说,他从来没说过谎。他总觉得你在冤枉他。这是我们传福音时要有的心理准备。因为他们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尽力做到最好,良心无愧了。
圣经里有一个很出名的门徒,保罗,即使不太熟悉圣经的人也应该听过这个名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保罗曾多次提及,在还没认识神以前,他认为自己的生命是无愧的,他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公义,凭着良心生活,尽力做到最好。但当他认识耶稣以后,他的态度完全改变。他说他是一个罪人,不仅如此,还是头号罪人,是罪魁。
在还没认识神以前,他说自己已经遵守了神的一切律法,胜过所有的同辈,是法利赛人当中的法利赛人。但当他认识了神的公义,他终于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
为何之前他不知道自己有罪?因为那时他还不认识神的公义,只认识人的义;而在人的义当中,他认为自己已经站在了道德的顶峰,所以当人指出他有罪的时候,他会觉得别人在冤枉他。
当人不认识神的义,他会去建立自己的义,而结果就是他不愿服从神的义,拒绝跟随神的义。
神命令我们悔改,有些人却不明白他们为何要悔改。他们觉得一生当中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甚至一生都在尽心尽力地帮助别人。他们会问,究竟需要为什么事而悔改呢?正因为他们不认识神的义,就拒绝服从神的义。这就是人的绊脚石!
今天希望靠着神的恩典,让我们能够明白这方面的事,否则我们走错了路也不自知。
人的爱会互相伤害
在继续说下去之前,请大家听一首卡朋特乐队(Carpenters)的歌,歌名为《 彼此伤害 (Hurting Each Other)》。
以下是中英文歌词:
世上没有人的爱会像我的爱一样甜蜜,因为世上没有男孩像你一般地真心。
No one in the world ever had a love as sweet as my love, For nowhere in the world could there be a boy as true as you love.
我所有的爱都欣然地献给了你,你所有的爱也欣然地献给了我。
All my love, I give gladly to you. All your love, you give gladly to me
然而请你告诉我,为何我们一直彼此伤害?一直彼此伤害,让对方哭泣,让对方伤心,却不知原因何在。
Tell me why then. Oh why should it be that: We go on hurting each other. We go on hurting each other, making each other cry. Hurting each other, without ever knowing why.
我们比垂枝的杨柳叶更贴近,也比字母A和B更亲蜜。
Close than the leaves, on a weepin’ willow, baby, we are. Closer dear are we, than the simple letters “A” and “B” are.
我这一生只爱你,你这一生只爱我。然而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变成这样?
All my life I could love only you. All your life, you could love only me. Tell me why then. Oh why should it be that …
我们一直彼此伤害,我们一直彼此伤害,让对方哭泣,让对方伤心,却不知原因何在?
We go on hurting each other. We go on hurting each other. Making each other cry, hurting each other without ever knowing why.
难道不能停止彼此伤害?必须停止彼此伤害,不再让对方哭泣,不再让对方伤心,不再让对方痛苦。
Can’t we stop hurting each other. Gotta stop hurting each other. Making each other cry, breaking each other’s heart, tearing each other ap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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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歌曲描述了一个非常幸福的情景:你认识了一个男(女)孩,全世界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她)的美好;爱情甜蜜又真诚,没有虚情假意;更重要的是双方都愿意为对方付出全部的爱。
这实在难能可贵。你能找到一个值得爱的人,已经很难得,与此同时对方也很爱你,就更难得了。很多时候,双方爱的程度不一样会导致大家都很痛苦。
一切看似幸福美满,但音调一转就变成了彼此伤害,不断地彼此伤害。为何会有这样的转变呢?
这首歌不是一首情歌,所以千万不要唱给你的伴侣听。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何双方这么彼此相爱,到最后会是彼此伤害呢?不断地互相伤害,让大家都伤心、痛哭,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知道为何会变成这样。
这种情况当然不单单出现在恋爱关系中,各种关系都会出现类似的状况。例如在一个家庭中,通常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然而到最后,情况也差不多:我们很爱对方,但最后不知为何却变成了彼此伤害。
这首歌是一首比较有深度的歌,写出了人生中一个极大的困惑。
事实是彼此相爱越深,所造成的伤害也越深。这不难理解,正所谓爱之深,痛之切!你若不爱那人,他发生了什么事,甚至是死了,你也不会介意。但为何会彼此伤害呢?这是个谜团。
因为时间的缘故,今天我就讲到这里。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发光,这光代表了公义的生命和行为,以致于人看见了能归荣耀与神。
这公义是指神的义,与人的义是有区别的。人的问题在于不认识神的义,就按照自己的标准建立自己的义,看不到自己的罪。
主耶稣要求基督徒公义的生命和行为必须胜过法利赛人和文士,社会中那些被视为最有德行之人的生命和行为。
在本篇中也提出了一个关于爱的困惑:为何相爱的关系最后会变成彼此伤害,而且相爱越深,伤害越深?这一问题我们会在下一篇中继续探讨。